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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料统一管理、凭证定量供应的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06:04:40  浏览:967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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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料统一管理、凭证定量供应的办法

上海市革委会


关于燃料统一管理、凭证定量供应的办法
上海市革委会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燃料统一管理、凭证定量供应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订以下办法:
一、燃料的统一管理。
本市的燃料(包括煤炭、焦炭、重油、烧用原油、石油液化气、煤气以及其他可燃资源),均由市计划委员会、市工业交通办公室①综合平衡、统一分配。具体管理工作由市物资局(煤炭供应公司)、公用局(煤气公司)、商业一局(石油煤炭公司)负责。
注①市工业交通办公室现分为市经济委员会和市交通办公室,此项工作划归市经济委员会。
本市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和各炼焦、制气厂都要严肃执行国家分配计划。自用的油、气要纳入分配计划,严格按计划使用,不得擅自动用。
二、实行凭证定量制度。
凡工业生产用的燃料,包括季节性用燃料,按核定的平均先进消耗定额确定定量,分别由市煤炭供应公司、市石油煤炭公司、市煤气公司发给燃料供应证,凭证定量供应。燃料供应证一年核发一次。
各企业对所属分厂、车间、工段、班组,也要实行定量供应制度。
三、供应定量的核定和执行。
所有企业都要发动群众,制定先进的消耗定额,经市、区、县主管局和燃料供应部门共同审查,报市计委、市工交办①、县革委会②批准下达。定额每年核定一次。
注①市工交办现分为市经济委员会和市交通办公室,此项工作划归市经济委员会。
注②县革委会现为县人民政府。
对企业的供应定额,可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下列几种:按单位产品核定;按主要原材料的投料量核定;按万元产值核定;按炉核定;按厂核定。
煤炭一般按供应原煤计算,有些企业按标准煤计算的,可从惯例,作为检查依据。
定量确定后,根据超耗不补,节约用于生产的原则。企业节约下来的燃料,可留一部分增加库存,用于生产;一部分由燃料供应部门统一调度,并作出节约记录。超耗的企业,应检查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期限,经主管局批准,燃料供应部门按不同情况,酌情补助;对严重浪费而又

不改进的企业,要追究领导责任。属于燃料供应部门供应的品种、质量影响企业超耗的,企业可作为一个因素分析;但剔除这种因素仍然超耗的,其超耗部分仍应按超耗处理。
燃料供应部门在每月二十日左右,根据企业预计完成生产情况,会同生产主管部门调整月度供应计划的安排。对没有完成生产计划,按定额多供的燃料,要扣回来或抵作下月的供应计划。
四、燃料的核销。
燃料消耗要按照定额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核销。核销工作由燃料供应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所有企业应按月向燃料供应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填报燃料核销报表。对于节约成绩显著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一切浪费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
五、严格控制烧油。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关于严格控制烧油的报告》规定。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基建和技措等项目,都不准采用重油、原油作燃料,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需烧油的,需经市计委审查,报国家计委批准。未经批准,不准设计、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要对现有烧油单位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和整顿。对烧油合理的,燃料供应部门实行定户、定设备、定量发证供应;对不合理的,要分批限期改炉,改烧煤炭。
六、市场民用煤炭的管理。
市场民用煤炭,资源由市物资局(煤炭供应公司)负责。对市场民用煤炭的分配、供应、管理和煤球、煤饼的生产,由市第一商业局(石油煤炭公司)负责。各区、县燃料供应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凭证定量供应的工作。
对居民生活用煤,实行“划片定点,凭证记数,限量供应,多购不供”的办法。对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商店和工厂企业等炊事和茶水、浴水用煤,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办法,严格按定量供应。对饮食服务行业,对郊区县、社、队工业用煤,也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办法。
七、煤气的管理。
工业用煤气必须严格实行计划用气。煤气的具体分配、供应和管理,由市公用局(煤气公司)负责。工厂对下达的用气指标,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用;煤气公司要逐日考核,超用的应限下来。工厂不得擅自增加和安装用气设备。
对工厂企业、机关、团体、学校、部队、饮食服务行业等的炊事用煤气,也要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办法。
八、石油液化气的管理。
上海石油化工总厂、上海炼油厂、上海合成橡胶厂、高桥化工厂的石油液化气,都要按规定时间上报资源,纳入计划。工厂自用要提出申请,纳入分配计划,严格按计划使用。石油液化气由市煤炭供应公司统一管理,居民用的石油液化气,由市煤气公司经营和管理。
九、加强消耗燃料的设备管理。
企业的热能一定要和生产规模相适应。为此,要对现有消耗燃料的设备(如炉、窑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核定,凡设备能力超过生产能力的,超过部分都应作合理调整或封存,燃料供应部门应按实际生产核拨燃料。凡新增炉、窑等设备,除国家和市批准的建设项目外,均应经有关主

管部门审查,同时报燃料供应部门审定后,始得设计和建造。
十、充分利用燃料。
所有使用燃料的企业、单位,都要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大搞增产节约,每年制订降低消耗、节约燃料的具体规划和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消耗定额年年有降低。要加强炉、窑运行管理,定期维护,搞好水质处理,提高热效率。要管好输油、输气、输热管道,杜绝跑、

冒、滴、漏。要加强对司炉工人的培训,提高操作水平。
各企业、单位要做出计划,积极利用各种余热资源。把煤矸石、煤渣等可燃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把煤渣和烟道灰的含炭量降低到百分之十以下。要认真实行《上海市煤渣、烟道灰管理利用实施办法》。
郊县要大力发展人工沼气,解决农村的燃料不足问题。
十一、燃料供应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燃料供应部门要努力为生产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要加强调度调剂工作,组织服务队深入企业、用户、上门服务,送货上门,方便生产、促进生产。要合理搭配供应煤种。要经常总结和交流推广节约燃料的经验,紧密配合企业、单位不断降低消耗,达到“三赶超”的要求,做生

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好后勤。
十二、生产部门要加强燃料的管理。
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燃料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燃料要有计量、有核算、有考核,班班有记录,月月有评比,努力挖掘节约潜力。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考核。
十三、本办法经市革命委员会①批准后执行。各有关部门可据此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注①市革命委员会现为市人民政府。



197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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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职业。

  我们是追求的是公平正义,我们得到是商人般的收入;我们是民间的主体,而我们却有着介入国家诉讼的权利;同样是依法办事,我们却拥有着所有人没有的自由,我们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也可以为受害人伸冤,但是无论给什么人代言,我们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任何一个职业能够像我们这样被荣誉与金钱笼罩了,上天赋予我们这么多的名利,而我们做出了什么样的回报?换句话说,我们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中,有没有考虑过自己要为社会奉献些什么?笔者在此发表一己之见,希望对律师业的发展有所帮助,欢迎社会各界朋友的批评与指点。
  吕律师在讲坛中提出了一个震撼人心的问题“律师,你的贡献是什么?”。这是一篇足以让天下律师都感到惭愧的讲座。问题的提出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演讲本身的价值,这个深刻的社会问题是早已存在的,也是律师界不良陋习的积累必然导致的,只不过他是吕先生首先喊出而已。
  从字面与社会的习惯定义来看,律师应当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职业,公平和正义是律师必然的价值精神和价值。律师的存在体现对强权和强势的对抗,对弱势群体人道和人文的关怀;律师业的存在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文明的象征和标志。相信,大部分人也正是因为律师职业的高尚性而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职业的。
  我们的职业具有着高尚性,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我们本身并不能直接创造社会财富,从本质上讲我们的职业属于第三产业具有浓厚的商业性质,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我们很多的同行非常高调“律师营销”,到网上报纸上做广告、炒作;才会有人到法院的立案厅内拉案子;更有人想法设法与公检法以及政府的工作人员发展不正当的关系,这些行为诋毁了律师的形象,也破坏了我国的法制建设。
  可是,我们向社会贡献了什么?是我们自己写了一本书?组建了一个律师团队?还是我们买了别墅和宝马?或者是创建了什么营销的方式?这样的贡献和追求只能让人感到厌恶。
  令人欣慰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只是为了钱而做律师,正是因为有有人重视着自己的价值和贡献,所以才会有人大声呼喊“律师,你的贡献是什么?”;才会有人只为为农民打官司,才会在有人不顾自己的人生安全与违法违纪的法官对抗,才会有人大声喊,“我们替你打官司,我不要一分钱”……然而这样的人太少了,少的到了让人清清楚楚的知道他们的名字、如同一锅开水中只放下了几个米粒,让人能一眼看穿整锅的水。
  我们是律师,我们不是商人,律师职业是我们向社会发光发热的载体而不是敛财的工具,可是事实却是恰恰相反。
  谁能向社会证明我们律师为了道德、理想的执着追求可以放弃名利?谁能向社会证明律师的存在是为了贡献社会而不是追求名利?在激烈的法庭辩论、行政复议、国务院裁决、媒体监督等的办案事件过程中 ,我们贡献了什么?我们为社会创造出了什么?

关于做好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三大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3]160号




关于做好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三大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厅):

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三大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工程”)为我国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有效控制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请做好三大工程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制订检查方案,加强检查人员培训,做好辖区内三大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并作为本地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和本地区防止“非典”的工作部署分阶段进行检查。

二、工程检查重点:

1、青藏铁路:格尔木至唐古拉山口段。在以往环保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可可西里、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内施工路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野牛沟、楚玛尔河至五道梁段和沿线施工活动中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及其迁徙通道的设置情况,施工沿线草地、湿地的植被保护与恢复情况,砂石料场、取弃土(渣)场合理设置及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长江源水质保护情况,隧道、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情况。

青藏铁路唐古拉山口至拉萨段于今年开工,重点检查铁路经过的藏北那曲地区湿地、草甸、高寒植被、色林错自然保护区、安多以北羌塘高原藏羚羊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迁徙通道等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铁路沿线黑颈鹤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情况,羊八井隧道、拉萨河大桥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情况。

2、西气东输:对干线工程新疆至上海段,重点检查管线经过的新疆境内野骆驼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甘肃境内安西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野生动物饮水地、黑河湿地及古长城等重要历史文物古迹、宁夏境内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段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陕西靖边—上海段管线已基本敷设完成,重点检查穿越黄河、长江、淮河工程施工现场及施工迹地恢复整治措施,管线穿过太行山猕猴自然保护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

对支线工程河南焦作—安玻段、定远—合肥段、南京—芜湖段、常州—长兴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西电东送:重点检查黄河上游的直岗拉卡、公伯峡、小峡水电站,澜沧江中下游的小湾水电站,乌江水电梯级开发中的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电站,南盘江红水河水电开发中的龙滩水电站、恶滩电站等水电项目。主要检查主体工程、进场公路、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固体废物污染地表水的处理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三、我局与铁道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国家电力公司等六部局,印发了《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环发[2002]141号),确定了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云南小湾水电站和黄河公伯峡水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试点单位,请检查工程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

四、请将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有关三大工程建设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

五、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三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组织环保检查。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